为推动智能制造学院的教育事业,加强校企之间的联系,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人本集团决定在我院设立“人本奖学金”。
一、奖学金设置
等级 |
名额 |
奖金额(元) |
合计(元) |
一等 |
1 |
2000 |
2000 |
二等 |
2 |
1500 |
3000 |
三等 |
5 |
1000 |
5000 |
合计 |
大写:壹万元整 |
10000 |
二、参评对象
人本奖学金由智能制造学院和人本集团共同设立,由企业出资,用于奖励智能制造学院在校大二年级(20级)优秀学生。
三、评奖条件
(一)学习成绩 (占60%)
1、一等奖学金: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总评成绩班级排名 前 10%,单科成绩 70 分以上;
2、二等奖学金: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总评成绩班级排名前20%,单科成绩 65 分以上;
3、三等奖学金: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总评成绩班级排名 前 30%,单科成绩 60 分以上。
4、劳动实践课程成绩必须良好及以上等次。
(二)综合表现 (占20%)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期内无处分制约;
3、诚实守信,学生诚信档案没有不良记录,道德品质优良,思想品德考核操行成绩必须优秀等次(90 分及以上)。
(三)其它条件 (占20%)
1、积极参加学生社团锻炼,学期考核合格及其以上;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期考核合格及其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学期考核合格及其以上;
4、在遂宁市、四川省职业技能大赛,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进行评选。
四、评奖程序
人本奖学金按学期评定。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学月评定上一学期奖学金,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学院按照评奖人数下达指标到各专业;
2、各班级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进行班级初评;
3、学院对各班级初评结果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进行复核,在学院进行为期 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按照规范要求统一造册上报人本集团终审确定。
五、评奖要求
1、参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方式进行人本学生奖学金评定;
2、各等级奖学金比例不得拉通使用,不得降低条件评选, 宁缺毋滥;
3、学年内有补修、重修课程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4、有违反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已造成不良影响或正在接受调查、拟给予处理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六、发放办法
1、学院按相关评审规则,提供获奖名单,统一造册(领款人须签字),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复核,人本集团审核批准,确定最终获奖学生,企业向学院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
2、原则上所有奖学金采取银行卡打卡方式发放;
3、每学期第二学月内完成表彰发放工作。
七、报名截止时间
请申报人于2021年10月18日将纸质版材料统一交到刘佳利老师处。
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10月13日